⏰ 《職安法》職場霸凌防治專章 2026 年 7 月 1 日正式上路 — 企業防治、申訴與調查機制,現在就要準備
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因應方案

新法上路,企業職場霸凌防治
從制度到調查,一站到位

律果AI結合執業律師與合約生命週期管理技術,協助企業建置「防治措施 × 申訴監督平台 × 外部律師調查小組」,從容因應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的雇主義務。

Part 1 · 法規重點

職場霸凌防治專章,雇主要做什麼?

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,已於 2025 年 12 月三讀通過、總統公布,預定 2026 年 7 月 1 日施行。雇主依員工人數,負有不同程度的防治、申訴與調查義務。

什麼是職場霸凌

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,逾越業務必要範圍,以威脅、侮辱、冒犯、冷落、孤立或其他不當方式,使勞工身心健康受害;情節重大者,即使非持續發生亦可能成立。

雇主防治義務

須依公司規模建立防治、申訴及懲處機制,受理申訴後提供必要協助、啟動協調或調查,並將案件與處理結果登錄至主管機關指定平台。

未落實的罰則

雇主知悉霸凌卻未採取協助措施,可處罰鍰;若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經認定涉及霸凌,罰鍰更高。制度沒建好,風險直接落在公司身上。

員工人數主要義務
10 人以上設置職場霸凌申訴管道,並對外公開揭示。
30 人以上訂定防治措施與申訴調查辦法,公開揭示讓員工知悉。
100 人以上受理申訴後一定期限內組成調查小組,成員至少 3 人,外部專業人士不得少於二分之一,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。
最高負責人為被申訴人勞工得逕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,由外聘專業人士或民間團體組成調查小組,外聘委員須過半
※ 以上為新法重點整理,實際適用以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及主管機關發布之子法、要點與指引為準。歡迎與律果律師確認貴公司的具體因應方式。
Part 2 · 職場霸凌監督平台

用「監督流程」把申訴案件管好,不漏接、可稽核

律果以合約生命週期管理(CLM)平台的流程引擎,為企業拉出一條「職場霸凌監督流程」:每一件申訴從受理、協助、調查到結案,都有時限提醒、權限控管與完整紀錄,讓 HR 與管理層隨時掌握進度,也能對主管機關交代。

STEP 1

申訴受理

線上提報,自動建檔、立即計時。

STEP 2

即時協助

啟動必要協助與當事人保護措施。

STEP 3

組成調查

依時限提醒組成調查小組、指派委員。

STEP 4

調查處理

訪談、證據與文件分權限留存。

STEP 5

結案登錄

產出結果、登錄主管機關平台、歸檔。

時限不漏接:各階段法定/內部時限自動提醒,避免因程序延誤被要求重新調查。

權限與保密:案件依角色控管存取,落實當事人保護與保密承諾。

全程留痕可稽核:每個動作留下紀錄,面對勞檢或主管機關調閱時拿得出完整軌跡。

制度文件一併建好:防治措施、申訴辦法、調查辦法範本同步導入。

Part 3 · 律師擔任調查小組成員

外部委員至少半數,由律果執業律師補上關鍵一席

新法要求 100 人以上企業組成的調查小組,外部專業人士不得少於半數;最高負責人涉案時外聘委員更須過半。律果執業律師可受託擔任職場霸凌調查小組的外部委員,協助企業完成中立、公正且符合程序的調查。

為什麼找律師當外部調查委員?

  • 滿足外部委員過半要求:律師為合格外部專業人士,可單獨或搭配心理師、醫護人員組成調查小組,因應不同案件性質。
  • 程序比結果更關鍵:調查程序若有重大瑕疵,可能被要求重新調查。律師熟悉法定準則,協助把程序做對、做穩。
  • 中立與利益迴避:外部律師與公司內部無利害關係,提升調查的公正性與公信力。
  • 保密與當事人保護:依規範簽署保密承諾,妥善處理敏感資訊與當事人權益。
※ 律果提供制度建置、流程導入與調查協助等服務,協助企業依法落實防治義務;本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結果作出保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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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法 7/1 上路,現在就讓制度準備就緒

留下聯絡方式,律果團隊將與您聯繫,了解貴公司規模與現況,提供職場霸凌防治的初步建議。